问题标题:
问:房产纠纷 答: 如果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,子女未争得父母同意而擅自转让,无疑侵犯了父母亲对房屋的所有权。但父母能否收回房屋要看买受人是否构成善意第三人,即如果第三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子女有权代为处理房屋,且以公平合理价格购买、已经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时,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,父母只能向子女主张权利,无法追回房屋。相反,可以无权处分为由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,从而要回房屋(当然子女应当返还价款并赔偿买方经济损失)。 如果房屋还存在其他情形,如与子女共有,情形会有所不同。建议携带相关资料来所详询。 问:房子归属问题 答:您好! 首先要搞清楚房屋的买方是谁。如果是以您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,交付首付款,并办理按揭贷款,则房屋应当认定为归你所有。同时,因你与“别人”存在借条,你与他形成借款法律关系,你应当按约定偿还他的借款。他无权以借款为由主张要回房屋。 建议协商解决,按时归还他的借款。 问: 答: 请您陈述您的问题。或者拨打我的业务电话13940001861电话咨询。 问: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答: 当然有冲突了,二者均是最基本的保险,具有社会福利性质,不能兼得。也就是说,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,您可选择较高标准的浙江省标准继续交纳费用。 问:婚姻维权 答: 您好! 对于这样的第三者,首先要做的是把你丈夫争取过来,让你丈夫与对方彻底做个了断,不要藕断丝连,让你丈夫与你团结起来共同摆脱做她的纠缠。 其次,与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,坦言你们夫妻恩爱不能离婚,请她退出不要再干扰别人家庭。 第三,如果还不行,可警告她,向其单位领导、纪检、监察部门提出控告,必要时报警。 第四,起诉告她侵犯名誉权。 问:团伙强奸 答: 您好! 多人多次强奸属于刑法规定的犯强奸罪从重处罚情节,应当处十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或死刑。